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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  發表日期:2015年7月15日  共瀏覽13482 次     字體顏色:  【字體:放大 正常 縮小】 

    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



 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
      GB 26878—2011

    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

      2011-09-15 發布2012-03-15 實施

       

      1 范圍

      本標準適用于強化碘的食用鹽。

      2 術語和定義

     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
      2.1 食用鹽

      用于食用的晶體氯化鈉。

      2.2 食用鹽中碘強化劑

      在食用鹽中加入的食品營養強化劑,包括碘酸鉀、碘化鉀和海藻碘。根據《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3 )第二章第八條的規定,應主要使用碘酸鉀。

      3 食用鹽中的碘含量

      1          在食用鹽中加入碘強化劑后,食用鹽產品(碘鹽)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(以碘元素計)為20 mg/kg ~30mg/kg 。

      2          食用鹽碘含量的允許波動范圍為3.1 中規定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±30% 。

      3          3.3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3.1 規定的范圍內,根據當地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, 按照表1 選擇適合本地情況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。

       

      1食用鹽碘含量

      序號

      所選擇的加碘水平mg/kg

      允許碘含量的波動范圍mg/kg

      1

      20

      14 ~26

      2

      25

      18~33

      3

      30

      21~3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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