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为充分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教学管理水平及教学质量稳步提升,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时间
4月21日(第8周)至5月8日(第10周)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。各学院对照2025-2026-2学期第二次教学工作例会材料提供的问题清单进行自查。
(二)课堂教学情况。检查教师教学文件(教学大纲、教案、教学进度表等)的完备情况,教师执行教学计划、调停课、按时上下课等情况,作业布置与批改、辅导答疑等情况。检查学生出勤率、课堂纪律、学习状态等学风情况。
(三)实践教学情况。检查实验记录、实验报告、实验课程实施情况等;检查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课程开设情况;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、仪器设备运行与安全管理情况。检查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的完成进度及教学效果。
(四)教研活动开展情况。检查基层教学组织(教研室)教研活动开展情况,重点检查是否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成效,是否围绕课程思政建设、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、教学改革等主题开展教学研讨。
(五)通识必修课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及运行情况。重点检查劳动教育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创新教育基础与实践、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、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等课程对应的教研室、课程组、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运行情况。
(六)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检查2026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展,包括指导教师指导情况、学生完成进度、中期检查材料归档情况等。
(七)教学资料归档情况。检查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、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等材料的归档规范性和完整性,重点检查试卷A、B重复率、试卷批阅规范、平时成绩给分依据及试卷难易度;检查实验报告、实习报告等实践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。
(八)师生座谈会。各学院应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,听取师生对教学管理、课堂教学、学风建设、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并做好记录与分析总结。
(九)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。检查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,重点检查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措施落实及成效。
三、 检查方式
采取学院(部门)自查、学校抽查与学院(部门)汇报相结合的方式,以学院(部门)自查为主。
(一)学院(部门)自查
学院(部门)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,根据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实际,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,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、组织听课、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开展自查工作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制定改进举措,推动持续改进,深入贯彻“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”质量文化建设理念。
(二)学校检查
学校将组成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,通过查阅教学资料、随机听课、访谈座谈等形式,全方位了解教学现状。
(三)学院(部门)汇报与反馈
检查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(部门)应针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,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,教务处将适时组织专题交流活动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(部门)成立以教学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(部门)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2.检查组组长负责牵头召开专题会议,结合本学院(部门)实际,做好动员部署工作,制定好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,围绕调研内容形成学院(部门)意见。
3.各学院(部门)要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并认真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。
4.教务处将适时组织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交流及改进研讨等工作。
5.请各学院(部门)根据自查情况撰写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》(模板见附件),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(大学生活动中心203),并将电子版发送给张敏老师。
联系人:张敏
联系电话:83105180(5180)
教务处
2026年4月21日
